为改善和加强党内文件学习传达工作,根据党内文件有关管理规定,结合华虹集团实际情况,特制定华虹集团直属党组织党内文件阅读管理制度。
第一条 传送方式 集团收到上级党组织下发的明确为发至县处(团)级的文件,由集团党办统一登记后专人送达各直属党组织,或由各直属党组织派专人领取,不得使用网上传输和快递等方式。
第二条 阅读范围 各直属党组织成员和所在企业的行政副职(非党除外)、总部各部门负责人(非党除外)及时阅读相关文件,并根据需要在党员会议上进行传达。
第三条 日常管理
1、集团党办和各直属党组织明确专人负责党内文件的登记、收发、传阅、保管。
2、标有密级的文件不得复印、扫描存档、上网传输。
3、党内文件传阅要严格履行登记手续,不得擅自扩大传阅范围,不得带离办公室,不得在个人办公桌上过夜。
4、各直属党组织所在企业应为党内文件的安全管理提供必要的条件。
5、各直属党组织党内文件清退时间分别为每年各季度第一个月的下旬,其中第一季度清退的为上一年度第四季度的文件。
6、对不具备保密和管理条件的直属党组织仍采用定期在集团集中阅文的办法。
第四条 失责处罚 各直属党组织如发生文件遗失应及时报告集团党办,发生泄密事故的将依据事实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分。
本制度由集团党委办公室负责解释。各直属党组织可据此制定相关实施细则。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