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华虹集团党委书记信箱管理办法
- 发布时间: 2014-03-10 08:38 来源: 本站编辑
为确保设立在党建网上的"书记信箱"办理工作行为规范、运作协调、监管有力,进一步密切与普通党员群众的联系,提高党政服务基层、服务员工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一、信箱功能
"书记信箱"(shuji@huahong.com.cn)是直接面向上海华虹(集团)有限公司员工专用的公开电子邮件平台,是集团党委书记与广大员工沟通的桥梁,是书记听取和收集员工对集团发展意见建议的重要窗口,是帮助书记发现和解决员工工作、学习和生活中突出问题的重要渠道。
二、信箱设置
"书记信箱"由集团党委办公室安排专人担任信箱管理员,负责信箱的日常维护和来信处理;由集团行政部门it人员负责邮箱系统的技术维护及信息系统安全工作。
三、工作原则
1、来信必复原则。对正常渠道的信件做到及时回复,回复信时有书记批示的既要附上书记的批示,又要有责任部门的具体答复。
2、倡导真实署名原则。倡导来信以真实姓名反映问题,注明真实具体和记娱乐怡情博娱的联系方式。经查实来信人为集团现职员工的,承诺为来信人保密,使来信处于可控状态。如来信者和记娱乐怡情博娱的联系方式不清的,将依照《上海市信访条例》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予以处理。
3、分类处理原则。来信应分咨询、建议、投诉、举报、信访等类别,由信箱管理员进行分类处理:咨询类信件,由信箱管理员转发给相关部门处理,直接予以邮件回复;建议、投诉、举报类及信访类信件按照党委书记批示批转相关部门承办,处理完毕后的信件经集团相关领导审批后,予以邮件回复。
4、监督检查原则。各部门、各级企业必须确定专人负责处理书记信箱的批转信件,对久拖未办的信件由集团党委办公室进行督查。
四、受理范围
(一)可受理事项
1、接受员工对集团经营工作、党建工作等业务的咨询,推动厂务公开、党务公开。
2、听取员工对集团经营工作、党建工作等方面提出的建议或意见,推进决策民主化、科学化。
3、接受公司员工对集团党政及其工作人员的监督和投诉,促进党政提高工作效能、转变工作作风。
4、着力解决涉及员工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为员工排忧解难,提供所需的帮助和服务。
(二)不受理事项
1、违背政策法规或提出不合理要求的来信。
2、事实不清,没有具体投诉请求、建议或意见。
3、反映事项已经或者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来信。
4、同一来信人在规定办理时效内多次提交内容相同、相近或问题已得到处理的来信。
5、反映的问题不在党政职权范围内或党政无法通过相关渠道进行处理的来信。
五、办理程序
1、来信收阅。信箱管理员在工作时间内,登录"书记信箱"收阅来信,负责来信的阅读、分拣、转送、交办、下载打印等工作。
2、信件送签。信箱管理员对重要员工来信,下载打印附登记表(附件)按照"集团党办主任-党委副书记-党委书记"的程序送签。对呈送领导的来信内容不得改动。
3、信件办理。信箱管理员按来信不同性质,分以下三类情况进行办理:
第一类:对党委书记做出批示的来信,直接转交批示对象办理。集团党委办公室应对批示件登记立项并跟踪督办,办理完结后撰写批示件办理报告,及时向书记报结。办理最终结果由信箱管理员在"书记信箱"摘要答复来信人。
第二类:对反映集团各级党政领导人员违反法规和党纪政纪问题的来信,由信箱管理员直接加密呈送党委书记,然后按党委书记批示进行办理。
第三类:对党委书记未作批示以及其他在受理范围内的来信,由信箱管理员交由有关部门和企业办理,信箱管理员定期向党委报告来信的处理情况。
4、办理情况反馈。
(1)信箱管理员对在受理范围内的来信要在5个工作日内回复。对需呈送书记阅批的重要来信,要即时回复来信人"已收阅,正在办理中";书记作出批示的来信,必要时要及时告知来信人批示和办理情况;对建议性的来信要表示感谢并告知采纳处理情况;对不予受理的已经或者依法应当通过有关法定途径解决的来信,要告知来信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程序向有关机关提出;其他来信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回复。
(2)各承办部门、企业要安排专人及时收阅和办理"书记信箱"交办的每一封来信,对政策咨询类事项,在收信后5个工作日内办结回复;一般信访事项,在30日内办结回复;需要调查处理和协调的重要信访事项,在60日内办结回复;情况复杂的,可适当延长办理期限,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30日。
5、存档通报。信箱管理员做好来信数据的备份工作,所有来信都要保存在数据库中备查。按月度统计汇总"书记信箱"的来信量、来信反映的主要问题,于每月初向集团党委办公室主任呈报上个月的统计汇总情况,并做好办理情况的统计、归档和备查工作。
六、纪律要求
工作中有以下情形的,应视情节轻重给予有关部门、企业和人员相应处分:
1、拖延、贻误重要紧急来信的运转和办理。
2、将检举、揭发、控告材料及有关情况透露给当事人或其他无关人员的。
3、擅自将不能公开的来信内容公开发布。
4、在来信办理中推诿、敷衍、弄虚作假。
5、其他违法违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