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会议内容
㈠ 传达中央和上级党委重要会议和重要文件精神;
㈡ 讨论华虹集团系统党建工作的重要问题;
㈢ 总结交流工作经验和信息;
㈣ 研究和部署重点工作;
㈤通报重大和重要的工作信息。
第二条 会议周期
集团各直属党组织书记例会,一般每季召开一次,也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进行安排。如遇有重大、紧急事情需要传达、讨论,可由集团党委书记临时召集会议。
第三条 参加对象
集团各直属党组织书记、集团党委办公室负责人。党委办公室成员列席并负责会议的记录。
第四条 会议程序
㈠会议主持:书记例会由集团党委书记主持召开,党委书记外出期间可指定党委副书记主持召开。
㈡会议准备:集团党委办公室一般应提前一周拟订会议内容,报书记例会主持人审定。
㈢会议通知:党委办公室在会议召开的五天前,向参加会议的人员发出会议通知,告知会议主要内容及提供相关材料,并负责出席情况的反馈。
㈣集团党委办公室负责会议资料的整理归档,并做好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
第五条 附则
本制度经集团公司党委讨论通过后,自下发之日起正式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