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公司团组织: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深化创先争优活动的开展,集团团委决定今年"五四"期间表彰一批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和优秀共青团支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优秀团干部评选标准
1、坚持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
2、具有良好的工作作风,深入基层,密切联系青年,竭诚服务青年,在凝聚力建设方面具有一定领导力;
3、有效执行上级团组织所做指示和决议,在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和基层工作中表现突出;
4、从事团的工作一般不少于1年。
(二)优秀团员评选标准
1、认真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政治立场坚定,组织观念牢固,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
2、努力学习,刻苦钻研,具有较强的业务能力和较高的知识水平;
3、工作勤奋,在本职工作中实践"岗位建功",较好地发挥了模范带头作用;
4、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4年5月4日以后出生)的团员。
(三)优秀团支部评选标准
1、团的组织设置完整;
2、能够按期换届,认真执行民主选举程序;
3、团组织班子健全,团结协作,分工明确,工作积极主动,紧密团结凝聚团员青年;
4、能够正常开展团的组织生活,认真做好团费收缴和超龄团员离团等工作,认真做好"推优"工作,团员教育、管理和服务有章可循;
5、认真完成上级团组织安排的工作和任务。
二、推荐办法和要求
1、各公司团组织要严格按照推荐范围和条件进行推荐;
2、各公司团组织要把这次评选工作作为加强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加强团员队伍建设的有效形式,加强组织领导,发扬民主,严格标准;
3、各公司团组织要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做好申报工作,按要求填写推荐表。
4、各公司团组织务必将于2013年4月26日前将推荐材料(一式二份)报集团团委,逾期不予受理。
三、表彰办法
在各公司团组织推荐的基础上,经集团团委评选,对符合条件的优秀个人和集体,集团团委将分别授予荣誉称号并颁发证书。
共青团上海华虹(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
二〇一三年四月二日